上交所将增加三个信披时段

2015-06-17来源 : 互联网

信息时报综合报道(记者叶静)信披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周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新增交易日早间、午间以及非交易日披露时段。而为**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也将在**时间通过上交所网站数据交换端口抓取已披露的公告,并在其网站予以实时转载。

从《通知》内容看,上交所本次为沪市全体上市公司新增交易日早间7:30~8:30、午间11:30~12:30,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后一日13:00~17:00共三个披露时段。在上述时段内,上市公司可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发布《通知》规定范围内的公告。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本次新增信息披露时段,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适应沪港通业务发展需求,缩小与香港市场信息披露时段的差异。截至2015年5月21日,沪股通股票已达到571只,占比为55%;沪股通公司总市值达到29.6万亿元,占沪市总市值的85.3%。同时,沪市A+H等多地上市公司家数已达到70家。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对信息披露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单一的披露时段,与香港等成熟市场的多时段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给A+H等多地上市公司同步进行信息披露带来困难。

二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停牌。在仅有交易日盘后信息披露时段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能因无法及时披露股价敏感信息,在开盘前申请紧急停牌。据统计,2014年沪市共进行了131次晨间紧急停牌操作。推行多时段披露后,上市公司可以**时间发布传闻澄清等临时公告,避免不必要的停牌。又如,上市公司中标境外重大工程项目或签订大额合同,因时差原因未在前一交易日盘后发布公告的,可以在交易日早间时段披露,无需申请紧急停牌。

三是与扩大直通车公告范围相衔接。

此外,《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间和午间信息披露时段,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据了解,为**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除于下一个交易日刊登公告外,还将在**时间通过上交所网站的数据交换端口,抓取已披露的公告文本,并在其网站予以实时转载。因此,市场人士指出,普通投资者需要尽快熟悉适应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间和午间通过网站披露信息的新情况。

同时,相关人士透露,上交所还将根据先期实践情况,逐步扩大新增信息披露时段适用的公告类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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