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实施一周年:赡养官司少 继承公证多

2014-07-07来源 : 互联网

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法》实施一周年,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在南禅寺广场启动宣传周活动。据了解,新《老年法》实施一周年,与老年人相关的诉讼呈减少趋势,而理性处理赡养问题的老年人正在增多。

新《老年法》实施一年来确实很有效果,昨天,北塘**老年**益合议庭庭**鑫表示,与老年人有关的诉讼,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减少25%左右。高鑫作为“常回家看看”**案的经手人,对这种变化感受非常敏感。“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此案判决后的那个中秋节,去养老机构看望父母的子女多于往年”,高鑫表示,新法是对争取精神抚慰的刚性体现。在他看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老年人亲情官司更是其中*难念的一部。

他表示,法律上的支持让更多人有心灵的触动,不该找借口不去看望父母。而精神赡养的表现方式也多种多样,子女出差在外地,没有老人会让孩子一定要到家里看望,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能让老人感觉到亲情。据介绍,这一年间,除了“常回家看看”**案以外,还有一位老人也要求精神赡养,不过老人在诉讼期间去世。此外,在高鑫看来,老年人诉讼变少的重要原因在于,国家逐年提高养老金,使得老人们经济上受制于子女的人数变少,要求赡养费的官司少多了。从目前受理的案子来看,老年人案件中,受骗或债务类经济案,以及由于交通事故等引起的人身伤害案较多。

与老年人诉讼变少相反,梁溪**处的陈铭东表示,*近到**处办理**的老年人数呈上升趋势。其中继承类的**,尤其是办理遗嘱**的老人正在变多。在陈铭东看来,这是老人处理赡养问题的手段。据悉,老年人如果立下遗嘱把财产给了子女,意在表达希望其能照顾自己终老的愿望。从某种角度来看,由于遗嘱要在去世后才生效,生前随时可以更新遗嘱,一旦子女不再对老人照顾有加,这种手段性就更明显。

高鑫表示,他不赞成生前处理财产权益,因为一碗水没端平,老人和子女反而会产生矛盾。陈铭东也认为,过早进行继承**是把双刃剑,有些子女因此善待父母,心怀感恩;也有人会因为没有获得份额而甩手不照顾父母。不过,有人认为,通过**等法律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意愿,也是老年人理性处理权力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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