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布户籍准入新政策

2014-07-04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昨日从常州警方获悉,《常州市户籍准入和登记迁移规定》(以下简称“新规”)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此新规有三大变化:放宽劳动力准入条件,将落户对象延伸到所有外来就业人员,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实现大市范围居民户口“一站式”迁移,取消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提高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要求以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将市区户口准入的人均居住面积规定为不小于25平方米。

新政有三大变化

*先是实行城乡统一的登记迁移制度。此前,武进、金坛等地的户口迁移政策不统一,迁户口手续也不同,造成居民们来回奔波。

新规**大变化是在全市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登记迁移制度,实现城乡户口对等迁移;统一市内户口迁移政策,降低本市户籍居民户口迁移门槛,减少人户分离;实现大市范围居民户口“一站式”迁移,取消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大变化是放宽落户对象,将落户对象由农民工延伸到所有外来就业人员,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吸引劳动力。

“无论是专门引进的**技术人员,还是专业技工,或者是在常州投资30万创业,或者是连续2年纳税均达1.5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常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等都可以落户常州。”常州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秦文荣说,在本市参保时间限制也减少了——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外来就业人员参保时间由3年降低为2年,其他就业人员参保时间由10年调整为5年。

第三大变化则提出了人均居住面积的限制,提高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将市区户口准入的人均居住面积规定为不小于25平方米。

规定称:“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本市,其中迁入市区的房屋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

小心误读新政

这条规定在网上受到了质疑,“要落户,得换大房”,是否是变相促进楼市发展?对此,秦文荣表示,旧规也是50平方米的概念,新规只是提高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要求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而对于金坛、溧阳准入的住房面积不作限制。

“主要是综合考虑城市承载力。”昨天,有位“二胎”待产妈妈在网上发帖称,她目前的住房是98平方米,一家三口是在人均25平方米的限制之外的。那如果“二胎宝宝”诞生,“二胎宝宝”要落户,那岂不是不满“人均25平方米”?那是否意味着,“二胎宝宝”上不了户口了?

对此,秦文荣表示,是这位待产妈妈误读了新政。“该新政针对的是户籍准入和迁移对象,已经是常州户籍的父母,他们的子女可以直接上户口,不受人均面积限制。但在父母户口迁入常州前出生的孩子,父母户口迁入常州后在常州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应当满足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的条件。”

另外,夫妻投靠类型的户口迁移,结婚前一方户口应在常州,才能申请夫妻投靠。一方户口在结婚后迁入常州,另一方再申请投靠的,应当满足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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