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才半个多月就失去了一根手指,30岁的凌某痛苦万分,与厂方之间为了赔偿问题争吵不休。西林司法所多番协调,昨天,凌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20万元。
凌某住在西林,今年3月底,他到当地一家电器材厂做冲床工。4月10日中午12时许,他操作冲床时不慎将右手大拇指压断,厂方急忙将他送到医院,但因整个指头被压碎,*终,大拇指未能保住。
出院后,凌某多次与厂方协调,索赔30万元。他认为,自己年纪较轻就断了手指,成了残疾人,况且伤的又是右手,厂方理应按照工伤标准给予赔偿。但厂方认为,凌某受伤是因为自己不当心,该担主责。再说,他上班才10多天,还没干多少活,倒让厂里花了几万元医药费,要说赔偿,厂里*多再出15万元。
双方僵持不下,闹到了司法所。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为双方进行分析:凌某受伤,自己确有责任,但他毕竟是为工厂干活,且年纪较轻,手指缺失给生活带来不便;至于厂方,按照工伤管理规定,不管是谁的责任,厂方都应积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额度给予赔偿。经多番协调,*终帮凌某争取到了20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