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调整情况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及政策

2014-07-02来源 : 互联网

概要:7月1日,国内多个省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江苏省将执行新的标准是: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暂时调整,月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同步调高,意味着个人和单位都要增加社保**方面的投入,社保待遇也将因为多缴而多得。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暂按2820元执行。这样的社保政策,对职工有什么影响?记者帮您算笔账。以某餐饮企业为例,该企业如果一直按照*低缴费基数为职工张某缴纳养老保险。下限调高后,张某个人每月须缴纳225.6元(2820元×8%),比之前205.12元(2564×8%)多缴纳20.48元。企业多缴的部分远远大于个人。下限调高后,企业为张某每月须缴纳564元(2820元×20%),比之前512.8元(2564×20%)多缴纳51.2元。

按14100元计算,个人多缴100余元,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则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同样来算一笔账:以一家经济***、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例:如果该企业一直按照*高缴费基数为职工王某某缴纳社会保险,成为职工的变相福利。上限调高后,王某某个人每月须缴纳1128元(14100元×8%),比之***25.6元(12820×8%)多缴纳102.4元。

个人缴费多,企业缴费则更多。上限调高后,企业为王某某每月须缴纳2820元(14100元×20%),比之前2564元(12820×20%)多缴纳256元。“省标”仅仅是一个标准,但实际各地发展不一。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

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另外,由于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因此此次上下限仅为暂时调整的标准。据悉,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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