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章总则

**条根据***、江苏省和相关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我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学校代码:10305(国标)。校址:(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建军东路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邮编:224051。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所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361。

第六条为适应教育**化,拓展办学渠道,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盐城工学院积极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招生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644。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同时,投档成绩达到我校*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一门选测科目选择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对另一门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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