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0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14]1号)、《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2号)等文件精神,2014年学校在江苏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自荐或由考生所在中学**报考学校自主选拔录取: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语言文学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发展潜力者,高中

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得****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地级市

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者;

5、南通大学**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含)以上**中学**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30%,综合素质**、成绩突出者;

6、思想道德品质**,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7、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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