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
——谈如何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人们常说:天上不会无缘无故地掉馅饼!在充满各种风险和机会的证券市场上,**和一贫如洗或有出现,非法证券活动也会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掉进陷阱。投资者要擦亮眼睛,辨别真假,提高警惕,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就是不法机构和个人编造虚假信息,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诱骗群众购买,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
主要形式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为诱饵,诈骗群众*财。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证券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核准;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市场上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是骗局。
投资者应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根据《证券法》规定,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通过经中国***批准的证券公司进行委托交易。《证券法》规定“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目前,违反规定的非法中介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投资者要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判断能力,正确识别非法证券业务机构。一是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经营相关证券业务许可证(原件);二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中国***各地证监局拨打电话进行查询;三是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证监部门举报。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被虚假宣传所迷惑;不参与非法证券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