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是申购的反过程,即卖出基金单位收回现金。和申购过程一样,投资人可以通过直销和代销机构向基金公司发出赎回指令,其中较关键的事项是:
1、发出赎回指令:客户可以通过传真、电话、互连网,或者到基金公司柜台或代销机构等下达基金赎回指令。
2、赎回价格基准:**市场上,基金的赎回价格是赎回当日的基金净值。有些基金公司会加计赎回手续费,成为买进和赎回两种报价。
3、领取赎回款:投资人赎回基金时,无法在交易当天拿到款项,一般会在交易日的三--五天后付出款项。投资人可以指示基金公司将赎回款项直接汇入其在银行的户头,或是寄发支票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公司在接到客户赎回指令后,会经过下列步骤将赎回款项送达投资人:
1、确认赎回是否有效:将客户的赎回申请与客户预留资料进行签名或**是否相符的对比,确认客户身份和回款帐户。
2、赎回款项准备:基金公司每天汇总当日的申购与赎回情况,还要留出相应的现金以备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对基金公司而言,如果是债券型基金,交易日与付款日的间隔较小,一般是交易日的次一日;如果是股票型基金,一般是交易日的次三日或次五日。
3、付款:基金公司*后指示保管银行将客户的赎回款汇至其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寄发支票到指定地点。从上述的过程可见,由于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动作,使得开放式基金的规模时时产生变化。开放式基金一般都会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条款,如市场急跌、赎回压力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启动暂停赎回条款。这些条款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启用,在基金的公开说明书中都会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