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开展2013年度大学生创业企业分级奖励工作,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
奖励范围:市区范围内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园区内企业。具体包括: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化基地、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区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基本条件:企业法人已申领并持有通过年度审核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在徐州市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在徐州市区内纳税;总部机构坐落在徐州市区内等条件。另外,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该奖励范围以内。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实行奖励。
奖励标准: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奖励3万元;年度营业收入8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奖励1万元;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的,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