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爆炸责任应由谁承担?

2013-05-02来源 : 互联网

  据报道,4月30日上午9点多,在南京理工大学光华路校区内一处废弃的实验室中发生**,到目前为止已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目前,几名伤者的身份已基本查明,他们既无任何施工专业资质,也不属于南京理工大学的后勤工程人员,更不是南京理工大学直接雇佣委托的施工人员。事故发生后,南京理工大学已积极配合各**街道部门,处理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对于此次事件,校方及公安都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进一步追究事故责任。

  我们从南京理工大学发布会上获悉,此次事发实验室区域建于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周围土地为农田,没有任何建筑物。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实验室周边盖起了居民小区。南京理工大学考虑到此处实验室长期使用存在的各种隐患,为了周边住户的安全考虑,学校主动调整规划、进行实验室搬迁,专门制定了包括销爆处理等在内的实验室安全拆迁方案,并计划于今年5月中下旬完成,没想到就在方案*终实施之前发生了**事故。  **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此次事故中被埋的5名施工人员,南京理工大学、公安及安监部门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此次**事故是由4名外来施工人员在利用临时出门证私自“潜入”已停用数年的*化工试验场,用明*切割的方式盗拆实验室金属构件,从而引发了剧烈**。  而南京理工大学是否存在监管漏洞,一位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发生事故的*化工实验区域从建成以来至今没有出现过任何安全事故。这次意外,**是“游击队”利用学校假期,使用假通行证,欺骗了校方。废弃这么多年的实验室,为何产生如此大的**威力,校方负责人坦言,由于长期进行*化工实验,会在设施、设备及试验场所积有残留物,易燃易爆(含炸药)等物品。具体情况,校方也不方便透露,校方负责人表示,当地安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律师解析责任的划定  对于事故责任谁来承担,我们就此咨询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殷楠律师。殷律师称,工程项目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承包。如果雇主或分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如果出现人员伤亡,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应由雇主和分包人、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次事件中,作为雇主的校方由于对自己的工程队疏于管理,而校方工程队将拆卸空调外机的工作转包给了无资质的个人,以致发生实验室**的恶性事件,其中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校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尽管其中存在该五名无资质人员自己为了私利盗窃铜管的原因,但如果校方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对其工程队进行了严格管理,将工程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这样的事故就将会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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