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上班有几天三倍工资?分别是哪几天?国庆节加班有几天三倍工资?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周六)、9月27日(周日,中秋法定节假日)2天。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7天,其中1日(周四)、2日(周五)、3日(周六)为法定假日,其余4天为公休日和双休日调休。
和往年相比,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相隔仅3天,如果中秋节在9月28日(周一)补假,国庆节后10月10日(周六)、11日(周日)就都需上班,所以中秋节的补假放在了国庆节一起安排,国庆假期后,上班3天,再休息1天,开始迎接新的一周。
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今年中秋国庆两节中4天法定假日,5天休息日,9天全加班且休息日在六个月内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天数为4天×3 倍+5天×2倍=22天。众所周知,一个月平均休息日为8天,真正上班天数大约22天,而国家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此计算,若在今年的中秋和国庆节9天全加班,相当于22天工资,约为一个月工资。
那么,有市民提出,如果本人就被加班工资所吸引,“自愿加班9天”,甚至愿意与企业签署加班自愿书,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免责吗?对此,劳动法**明确指出,无论员工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也就是说,企业只有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标准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即使劳动者自愿,超时加班也是违法的。
不仅如此,**强调,“超时加班”的事实认定与支付加班费并不冲突,换言之,一旦发现企业允许职工“中秋国庆连续加9天班”,不仅需要支付“22天的日工资”,还得承担违法带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