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不应该带领这个公司,归到二八(定律)中的那个80%里面去,我们至少要到20%里面去,hopefully是20%里面的1%。”尽管是电话采访,依然可以感受到电话那头,易传媒创始人兼CEO闫方军的那股倔强劲。
在闫方军接受记者专访的前**,易传媒被阿里战略投资并控股的消息正式发布。这是闫方军创立易传媒8年来的一个里程碑。
2007年,闫方军离开eBay,在硅谷创立易传媒,并于同年携核心团队回国,投身互联网广告技术平台。那时候,网络广告在中国还鲜为人知,广告技术平台更是无从说起。所以,在易传媒创立之初,曾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公司不出三年必死。
8年来,互联网广告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也成为易传媒这些年的关键词。如今,它已是中国*大的多屏整合数字广告平台,在互联网品牌广告领域位居**。
在这个节点,闫方军接受了阿里以“3亿美元现金+价值7亿美元资源”的条件控股易传媒。在当下的中国,人们自然认为,一家创立8年仍未上市的公司,以10亿美元的估值,无论被纳入到BAT中的任何一家,都算得上是不错的归宿。实际上,在国内的数字营销界,卖掉公司本身就是不少人的创业初衷。
不过,闫方军却有点“务虚”。对于被阿里控股,他甚至**接受“易传媒被并购”的说法,他坚称这是一种互补性的“强强联合”,结盟阿里,只是易传媒在数字营销领域新征程的开始。
跻身20%的壁垒
实际上,阿里除了投入3亿美元现金+价值7亿美元的资源,还拿出了一部分股权送给易传媒团队,以资鼓励。这让闫方军和他的团队感受到了马云的诚意,也成为推动双方合作的很重要的一点。不过,闫方军更看重的是阿里的资源,就大数据资产而言,没有比阿里更好的选择。
阿里妈妈事业部总经理王华称,阿里妈妈数据管理平台DMP和易传媒“企业级广告技术平台”相互协同,将大大提升阿里对于商家在品牌建设和销售方面的整合服务能力,同时满足各类企业,包括**品牌客户的营销**需求。
“品牌广告”、“企业级广告技术平台”这些关键词,其实是闫方军这么多年不断摸索和死磕的方向。创业前虽然曾在eBay工作,但闫方军并没有带领易传媒去做*熟悉的电商相关业务,因为BAT已经在效果广告领域(如**的按点击付费)积累了难以撼动的优势。
机缘巧合,2008年**会期间,广告主突然加大了对新媒体的投放力度。那时候,市场主流的购买方式是CPD(Costperday按天收费),而CPM(CostPerOneThousandImpressions,按千人成本,以展示次数收费)极度缺乏。闫方军顺势大量采购媒体资源,然后按CPM的方式打包卖给广告主。易传媒通过分析媒体用户的数据,将媒体用户与广告主的目标受众进行匹配,实现**投放,提高媒体资源的利用率,从而获取收益。仅2008年,易传媒就整合了十几家垂直网站资源。那时,他们的*轮**还未敲定,在外界看来,这无异于**。
易传媒找到的**个客户是联合利华,当时后者正在中国推进“清扬”洗发水的落地。闫方军带着已整合的垂直资源说服联合利华在5个城市试点投放网络广告。*后的第三方调研显示,从品牌知晓度、认知度、购买意向三个维度而言,“清扬”在5个试点城市的投放效果比其它城市高出超过60%。
易传媒从此打开了品牌广告的大门,2009年实现1079万美元的净收入,并在2009—2011三年里,实现净收入年复合增长117%。
2010年前后,电商逐渐在国内崛起,尤其是2011年,团购大爆发,让一大批数字营销的公司抓到了效果广告机会,连分众这样的传统楼宇媒体,都*得盆满钵满。
在易传媒的股东中,也有人投资了一家领先的团购网站。这位股东曾在董事会上跟闫方军提议,“对方一个月大约投数以千万计的互联网广告费用,易传媒去找他们谈谈,怎么也能分到1/3的份额”。
“我根本就不想去谈这个事”,闫方军说,“因为我认为那是个泡沫,你明明知道这个业务明天就可能消失掉,还要安排资源去做它,被占用的这些资源就不能用来做重要的事情,我不喜欢做泡沫的事情。”据《21CBR》记者了解,易传媒也曾短暂做过一段时间的效果广告,后来发现与原有的业务模式完全不同,很快就终止了。
至2014年第四季度,易传媒已为2300多个品牌投放了14000多个数字营销项目。成绩看起来光鲜,其实过程并不容易,因为品牌广告是一个卖方市场。就像闫方军所说,“不管你多牛,如果不能提供让宝洁认为有价值的服务和产品,它马上就跟别人合作了”。
易传媒可以为品牌广告主提供哪些被认可的价值?这一直是闫方军思考的问题。
在广告网络模式固化后,易传媒开始做平台。闫方军始终认为,与直接的广告投放相比,更重要的是管理广告资源和广告投放的技术平台。2009年,易传媒推出针对媒体的SSP(供应方平台);第二年又推出国内**个面向购买方(广告主、代理公司)的DSP(需求方平台),从而搭建了国内*个端到端的数字广告平台。闫方军认为,此举可以让易传媒在互联网广告交易的两端都具备独特的优势,避免完全受制于任何一方。
DSP起源于网络广告发达的欧美市场,主要有“企业级DSP”和“独立DSP”两大类。在闫方军看来,“独立DSP扮演的是技术化购买代理的中间商角色,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放心将数据开放给独立DSP,*终导致独立DSP所谓的**营销沦为没有数据支撑的悖论。
其实,那时候易传媒的独立DSP业务已有稳定营收。大张旗鼓向企业级DSP转型,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投入。这甚至成为闫方军在2013年初撤回易传媒赴美IPO申请的一个原因。他认为,“如果当时去上市,每个季度都要为报表负责,很多相关投入就变得非常谨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