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件园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

2015-07-03来源 : 互联网

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市临港软件园

关于申报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件园

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件园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由上海海事大学

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市临港软件园联合举办,它将对入选项目的大学

生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

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了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

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和上海市临港软件园决定联合组织实施

“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件园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对入选项目的大

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实践指导,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校内组织实施机构

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三、申请对象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市临港软件园

1、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热情,对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有浓

厚的兴趣,并有充足的业余时间。

3、决定创业或处于创业初期,已有的科技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

**应用前景。

四、申请方式

1、创业基金可由大学生个人申请,也可由多名大学生组成团队

(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仅限申请1个项目。

2、申请者提交《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件园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

书》(见附件)。

五、培育方式

1、为项目组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地处临港软件园区内。

2、定期邀请国内外创业成功人士和企业管理人才,对项目组成

员进行系统培训辅导。

3、培育项目考核**者,可**至海洋创业园苗圃进行孵化。

六、考评、结题及资助方式

1、技术转移中心将组织项目评审**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市临港软件园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安排将另行公布。

2、项目完成时间为6个月,*多不超过2年;项目结题时,提交

《项目结题报告》,并公开答辩。

3、项目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大小、项目性质、学科领域等因素,

从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申报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

*终资助金额由技术转移中心审核决定。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或团队)填写附件《上海海事大学临港软

件园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书》,并于2014年6月20日(星期二)17:

00之前发送至下列邮箱。

联系人:莫剑英、陈劲华

电话:68281230、68281231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请申请人在申报时同时发送到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邮箱,方

便我们报备,谢谢。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市临港软件园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上海海事大学团委

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2014年6月5日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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