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在读研究生有2户口:1个在金坛1个贵阳 能分地吗

2014-07-04来源 : 互联网

在读研究生李芸芸有两个户口,既有金坛(农村)户籍又有贵州省贵阳市(非农)户籍。近日,她状告老乡张某,要求其返还金坛农村土地。7月3日,金坛**开庭审理,因对于李芸芸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目前并无具体法律可适用,无法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作出认定,***终驳回起诉。

199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李芸芸父亲李某代表家庭取得了金坛市某村3.4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领取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记载承包人口两人,即李芸芸及其父亲李某(其母户口不在该村)。1999年,李某因病去世,上述土地一直由老乡张某种植。2003年,李芸芸随母迁移到贵州生活学习,并随母姓更名为秦芸芸。2007年,秦芸芸考入大学,毕业后就职于贵州省贵阳市某中学。2012年秦芸芸又考取某师范大学研究生,目前在读。她到贵州后,以秦芸芸的名字重新登记了户口,因学习和工作关系几经变动,现登记的住所地为贵州省贵阳市某区集体户口。而以“李芸芸”登记的户籍住所地仍为江苏省金坛市某村,无迁移信息,且两个名字分别对应不同的身份证号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每个公民只允许有一个身份证号码,李芸芸同时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和两个户籍,属于违法行为。日前,金坛**已经向该级**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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