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毒驾男"迷糊中闯入防控线

2014-07-02来源 : 互联网

路边民警正在进行检查,突然一辆无牌宝马轿车闯入。见民警上前,车主竟然加速欲逃离现场。被截停后,该车主居然又趁着民警不备跑进了一条小巷子里。一位在现场检查的民警只身追击了近千米,才将其顺利控制住。一检查民警才发现,在驾驶员的座位旁,竟有一整套用来吸食毒品的器具!

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江都区查获的*起“毒驾”案例。昨日,我市警方对外公布了案情。

【现场还原】

一看有检查,宝马车加速想跑

6月27日晚9时许,江都区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姚建林正在和同事进行夜间巡逻。没过多久,姚建林等人在工农路一家商城门口,看见一辆红色宝马轿车从东向西驶来。姚建林发现,这辆车没有悬挂号牌。

通过车前挡风玻璃,姚建林看见,开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哎,请你把车停一下。”没想到的是,民警这句话刚喊出口,这名男子居然一踩油门,准备加速逃离现场。

“呼叫,我们这里有一辆红色宝马,没装号牌,正在由东向西逃窜,请配合阻截一下。”见此,姚建林立即一边请前方路口执勤的民警进行拦截,一边和同事驾驶警车沿途追击。由于此时路上的行人、车辆较多,宝马车的速度也不算太快,很快,在不远处的大会堂门口,该车被拦停。
拦停后,车主趁人不备又跑

不就是没安装号牌吗?为何要逃跑呢?该车主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请你把驾驶证、行车证给我们看一下。”姚建林要求。

面对检查,这名男子闪烁其词,称自己的驾照没带,车也不是自己的,神情比较慌张。见其行为可疑,姚建林要求其打开后备箱。在放杂物的地方,他发现了这辆车的牌照。

“你明明有号牌,为什么不装呢?”“我不知道,这个车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你等一下,我去找人把驾驶证送过来。”此时,男子下了车,掏出手机,开始装模作样地“打电话”。电话拨通了之后,他一直在大声说着什么,并且渐行渐远,似乎想分散民警的注意力。

此时,姚建林和同事一边继续观察男子的行为,一边悄悄来到了驾驶座位,观察车内是否有可疑物品。就在这时,已经离民警5、6米远的男子,突然拔腿向路旁的一个小巷子里跑去。

姚建林见状,立即让同事帮忙看住车子,并呼叫请求布控、支援,随后自己携带警用执法记录仪,也一头冲进了巷子里。

黑暗小巷内,民警堵住车主

这条小巷子四通八达,这名男子会逃窜向何处,姚建林当时并不知道。但是,虽然人手不够、增援未到,巷子也一片漆黑,他仍然向前追赶。“我之前曾做过武警,在部队服役的时候就是连队的长跑**,坚持下去一定能追到他。”

男子见民警在后方追赶,跑的路也越来越偏僻,期望能把民警甩掉。谁知道,这下他把自己给“赔”进去了:由于慌不择路,他不小心跑进了一条死路里。

“那条路我还是比较熟悉的,是死胡同,我看到他跑到那里,心里就踏实了。”果然,当姚建林走进这条巷子时,看到的是气喘吁吁、脸色发白的男子,正瘫在墙角。姚建林一把上前,将男子控制住,并带回了警车。与此同时,正在警车旁等候支援的同事在检查中发现,该男子车内有吸壶、吸斗等一整套吸食毒品的器具,分别藏在茶叶盒等处。

【事后调查】

为了“解解烦”,他接过毒品

当天晚上,男子被带回警队接受调查,次日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后,经过尿检,警方确定其有吸食**的行为。

经讯问,男子交代自己姓冷,今年38岁,江都区人。据冷某称,今年6月20日左右的**晚上,他出去和别人要*没要到,心情烦闷。朋友给了他一点毒品,说是让他“解解烦”。当天晚上,他开着车从江都张纲跑到了江边,停车后*自吸食了毒品。

事发当天,冷某开的朋友的车。发现民警在检查时,他一时心慌便想到了逃跑。据其交代,在大约3个月前,他还曾吸食过一次毒品,毒品来源也是朋友。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冷某的体质较差,疑似带有疾病。经过医院确诊,冷某患有肺结核,目前已经被疾控中心隔离*疗。由于冷某的神智不是太清楚,因此他究竟是哪天吸毒的,警方还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目前警方了解到,冷某口中的这位朋友,目前因为寻衅滋事已经被刑拘。通讯员 祝隽 唐艳君 褚磊 记者 刘宁 剑翔 文/图

【两问“毒驾”】

为何“毒驾”危害大于酒驾?

业内称“毒驾危害大于酒驾”。相信不少人心中都会有疑问:喝完酒隔上**左右也基本能开车了,为什么吸毒后的影响有这么久呢?

据**介绍,任何一种毒品在人体内所存留的时间都是有限制的,这和毒品的属性、吸食者个人体质差异以及吸毒的次数有关。一般来说,影响短的大约在12-48个小时,而长的能达到5天或一个星期左右。

就冷某交代的**而言,在正常情况下,其在人体的代谢时间为3-5天。因此,在初吸时,吸食者会体会到兴奋、精力旺盛、话多。“但是,在之后的几天里,吸食者会出现没精打采、情绪低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等症状,这些实际上就是**的戒断反应。”**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吸毒者会为了改变目前的状态,追求之前的感觉而再次使用**。

随着时间一长,吸毒者对**的使用量会越来越大,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也就形成了严重的心理依赖。所以,所谓的“溜冰”不上瘾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律如何对待“毒驾”?

扬州石立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吸毒行为肯定违法,但是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涉及容留吸毒、运输贩卖毒品等行为的话,就不触犯刑法。“吸毒和贩毒,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对于目前查获的吸毒驾驶人员,从交警部门来说,可从其驾驶层面的违法行为上予以处罚,例如吊销驾照、罚款记分等;而从派出所等公安机关来说,只能按照*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另外,如果吸毒成瘾者,要接受强制戒毒才能重返社会。

“我们国家对于贩毒等行为的量刑是很重的,但是对于吸毒似乎有些‘宽容’,因为从实际危害来说,毒驾的影响要远比酒驾严重。”伴随着这起江都区查获的*起“毒驾”案例,有法律人士也呼吁,“毒驾入刑”应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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