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规定,为了更加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管理,使新生录取工作能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章总则
**条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二条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第三条办学性质:**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93(国标)
第五条学校地址: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第六条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国防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章办学条件
第七条南京邮电大学是*批入选国家“2011计划”的江苏省**建设高校。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批准改建为南京邮电学院,2005年4月更为现名。学校原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原邮电部)****高校,2000年起实行**与地方(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学校秉承“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校风,践行“厚德、弘毅、求是、笃行”的校训,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