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章总则

**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立学院。

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生简章》。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自*区、直辖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款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非美术类专业以考生参**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未取得相应合格证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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