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2014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除工程力学(*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技术、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外,考生可以报考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

备注:工程力学(*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为我校**生培养班专业,主要选拔模式为入校后选拔;飞行技术主要培养航线飞行员,在有关省份列为提前批次招生;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通过校荐或自荐的形式报名:

A、长空计划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一、二、三等奖或者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3)参加**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4)在航空、航天模型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比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的学生;

(5)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由中学校长特别**的**学生。(具有**资格的中学名单和**人数以我校发函为准)。

B、飞天计划

(6)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赛区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单项二等奖的学生;

(7)在**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创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8)在文学或外语方面具有特长,高中阶段在相关**、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在**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学生;

(9)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的学生;

(10)**重点中学(**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或两名相关领域专家**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特色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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