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3年内创业免收3年行政费

2014-06-04来源 : 互联网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日前,省**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2号),提出29条措施力挺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文件还要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都可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部门指导**和协助申请,送经办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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