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提醒:关于证书:(1)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2)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证书信息可查询国家***、人社部网站)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提醒:(1)关于纳税:因补贴发放工作是由申请人目前就业单位的纳税(注册)区人社部门负责,故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必须是在南京市纳税企业或注册地在南京市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如不符合,审核会不通过。企业纳税情况可电话咨询市地税12366。(2)关于参保:一定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参加的是其他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都不能申请;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参加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明。(3)关于合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在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一年及以上期限的。由用人单位向办理原用工登记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用工登记变更说明、原劳动合同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提醒:本人住房判断具体内容见“十四问”,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具体以房产局房产交易备案信息为准。住房问题可电话咨询市房产部门84221312)
问: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问:申请补贴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开具租金发票的具体问题可咨询税务部门或房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