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湘潭(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住建部贯标工作要求,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还款方式,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还款方式调整为每月公积金代扣还贷和银行储蓄卡代扣两种方式。从2017年9月1日起暂停委托银行柜面现金还贷业务。
目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为4种,其一,每个月15日前后,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就是每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二,每个月的20日、25日这两天前后,扣主借款人的代扣卡余额(代扣卡余额是借款人存入代扣卡内的金额,而代扣卡是指提交借款申请资料时,主借款人提供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卡);其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POS机**还贷;其四,前往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在银行柜台直接用现金还贷。
自今年9月1日起,以上4种还贷方式中的第4种将暂停使用,前3种方式可照常使用进行还贷业务。近期,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客户中未还清贷款的,署名为:湘潭公积金,所发送的短信,短信内容中对于暂停该还贷业务事项也会进行提醒。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金融安全无小事,请注意通知信息的号码和来源,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相关电话或前往相关单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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