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一旦实施,违规房企及相关责任人有可能一处违规、失信,处处受到限制,违规及失信成本无疑大大提高,其震慑力不言而喻
记者获悉,为有效打击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提高违规成本,相关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包括房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失信行为的惩戒方案,将对房地产违规行为设立黑名单,确定具体的惩戒级别以及惩戒措施(8月24日《新快报》)。
作为违规、失信现象比较多的领域,我国房地产行业其实已有不少“黑名单”。比如国土部开展的“土地市场诚信试点”,要求把涉地违规房企纳入“黑名单”。再如,去年8月国家七部门**意见,针对房地产中介,强调实施诚信典型“红名单”和失信主体“黑名单”管理。
*近三十一个部门发布《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显然比以往“黑名单”更有威慑力,不但失信责任主体范围更大,*次将房地产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延伸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自然人,而且惩戒手段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