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城镇有就业能力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每年安置不低于1000名残疾人就业。
党政机关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
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非公务员岗位、公益性岗位要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就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残疾大学生见习能领生活补助费
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进行扶助。用人单位与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岗位,并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标准:3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给予在该单位就业的残疾人为期三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助,社保补贴标准:150元/月,岗位补助标准:150元/月,每名残疾人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可获最高8万元贷款。凡西安市户籍、派遣期内未就业残疾大学生,到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基地可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的补贴;对在企业见习的残疾人大学生,除享受国家、省、市大学生补助政策外,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费,补助不超过三个月。
残疾人考取驾照也能获得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服务,逐步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奖励参加劳动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具有西安市户籍的残疾人。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残疾人劳动职业技能竞赛,给予一等奖获得者奖励8000元奖励。凡西安市户籍的残疾人,取得C1、C2、C5驾照的,给予一次性驾驶技术培训补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