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7月17日,盐城市建湖县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该意见*次提出举报老师有偿家教,奖2000元。《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教师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查实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律先停职,然后再处理;情节较轻的(家教辅导5人以下),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情节较重的(家教辅导6-10人),在评优、晋级、申报学科***、教学能手、名教师等方面3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调离原单位(在县城的调至乡镇,在乡镇的调到其他乡镇)。
情节特别严重的(家教辅导10人以上或被查处两次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调离原单位(在县城的调至乡镇,在乡镇的调到其他乡镇),直至解聘。如果学校出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那么该校以及学校责任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理。凡有教师被查实为有偿家教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同一所学校被查实两例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被查实3例的,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被查实4例及以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
建湖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人士与以监督,以《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为标准,凡举报并提供有效证据协助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此外,即使是无偿辅导也须事先到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