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苏州昆山一小区电梯出现“错层”故障,停在4楼却显示在3楼,住户老陈打开电梯门一脚踏空,从3楼坠落摔成了重伤。近日,昆山**审理了这起电梯故障导致当事人摔伤致残的侵权纠纷案件,老陈获25万元赔偿。
老陈是昆山某小区的住户,从前几个月开始,他所在的8号楼电梯经常出现小故障,不是电梯门打不开就是按键无反应。住户们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会尽快**,却一直未作修理。5月的**晚上,老陈下楼倒垃圾,电梯门打开后,老陈跨入电梯,却从3楼摔下造成重伤。
原来,电梯厢还停留在4层却显示到了3层,错层故障导致老陈受伤。老陈在医院躺了两个月,经鉴定造成了八级伤残。老陈一纸诉状把小区物业以及电梯公司告上了法庭。小区物业公司辩称,电梯公司对电梯质量负责,应由电梯公司进行赔偿。电梯公司辩称,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维护保养人,未尽维护义务,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经审理认为,电梯公司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电梯维护合同,电梯出现故障经多次反映物业公司均未予以修理,应当对老陈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电梯公司作为电梯生产商,对电梯的质量有安全**义务,也难辞其咎。*终,**判决物业公司与电梯公司对老陈的人身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