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扶持期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企业基础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发布设立、变更登记公告。
“两放宽”鼓励创新经营
放宽登记形式,实行“试营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标注有“临时”字样的营业执照。在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放宽创业领域,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项目,都允许高校毕业生经营;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已被社会普遍接受但未被正式认可的新兴一般性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建绿色通道*次违规不罚款
工商部门要求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用服务窗口,建立“绿色通道”,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提供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等“一条龙”服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发照。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实行“*次不罚”,多规范、少处罚,多指导、少指责。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凡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给予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单*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台帐,定期进行回访,强化“跟踪服务”,及时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