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新定义

2016-02-23来源 : 互联网

管理者的正确定义是什么?谁应该被列为管理人员?人们*次努力回答这两个问题的时间是20世纪50年代,但只是通过承认“专业人员”以及提倡“平行的发展机会”对旧的定义做了一些补充。这使得企业可以向**的“专业”工作支付合理的报酬,而不是让晋升到一个对其他人的工作负责的职位上去成为取得更高报酬的**途径。

不过,这种方法没有**解决问题。采取了这种做法的组织称,专业人员的不满程度只是稍有下降,他们还是确信真正的发展机会仍然主要存在于公司的行政体系中,因此一个人只有成为“**”才算得上“上升”。*重要的是,把管理世界划分为两个*立的群体,其实是突出了这两个群体的差别,让那些*立开展工作的人比那些需要对其他人的工作负责的人低一等。这个定义的**仍然是在权力和职权上面,而不是在责任和贡献上面。

任何分析,只要不是从这个传统定义出发,而是从工作本身出发,就会得出一个结论:把管理者定义为“一个对其他人的工作负责的人”强调的是一个次要特征,而不是主要特征。

管理者的工作内容可以划分为计划、组织、整合、衡量以及人员开发。专业人员和知识工作者,例如*自工作的市场研究人员和**成本会计,也必须计划、组织以及根据目标和预期对工作结果进行衡量。他们所做的事情以及做这些事情的方式,对人员的开发有着相当大的影响,他们若在组织中担任教师的角色就更是如此。专业人员要取得真正的成果,也必须把自己的工作和组织中其他人的工作结合在一起,其中*重要的是进行“横向”整合——那些人属于其他的领域和职能,需要使用这些专业人员的工作成果。

管理者的传统定义强调的是“向下整合”,也就是对下属的工作进行整合,但哪怕是对于那些有下属的管理者来说,与那些自己无权加以监管的人的“横向”关系,在工作中至少也是同样重要,从决策和信息的角度来看他们通常更加重要。地区销售经理必须同生产计划员、销售分析人员和成本会计密切合作,后面这些人反过来也必须同前者密切合作。这些人必须做出的大部分日常决策,影响的是他们的“同僚”而不是他们的下属。换句话说,整合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下属,而是因为他们在组织中工作,必须同别人合作。

工厂和办公室一线主管,例如生产线上的班组长和保险公司保单受理办公室的主管,他们的工作的本质是管人,可是他们只勉强算得上“管理者”,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会带来这么多的“问题”。这些一线主管,无论是在工厂还是在办公室,通常都用不着进行计划和组织,也不用对自己的贡献和成果担负多大的责任。因此,他们并不属于管理者。他们只要完成别人设定的目标就行了。大规模生产的工厂里的一线主管,可以做的或者应该做的事情,也仅限于此。

因此,要判断一个组织中哪些人担负着管理责任,不把是否拥有指挥别人的权力列为*要标准是有道理的。*要标准应该是对做出贡献担负着责任,必须把职能而不是权力作为判断的依据和组织原则。

可是,这些人应该怎样称呼呢?许多组织都尝试过使用新的定义,或者给旧名称赋予新内涵,但恐怕*好还是不要生造什么新词,而是沿用“管理群体”这个流行的称呼比较好。

这个词指的是所有对做出贡献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在管理群体中,有一些人的职能是包括传统管理职能的,也就是要对其他人的工作负责,但也有一些人在工作中是不需要担负这一责任的。另外还有一些人界于前述两种人之间,例如团队负责人或者任务小组组长,或者身为高管参谋同时又要负责管理某个领域员工的人。管理者有时会遇到自己不是上级的情况,而专业人员有时也会成为某个任务小组的组长。

这一解决方法并不是非常好,更谈不上**。每一个组织都会有一些真正的专家,尽管绝非普通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管理群体的一部分。他们忠于自己的技术或者专业技能,而不是忠于他们所在的组织。例如,人力资源部的心理学专家,可能希望别人把他当做一名专业人员,也就是某个学术领域的一名成员,而不希望被当做这个或者那个组织的主管人员(甚至不愿被当做是这个或者那个大学的老师)。软件设计专家可能也是这种想法。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定义使得我们能够用“管理者”这个词来称呼所有执行管理任务的人,无论这些人有无指挥别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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