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除了重庆将高温补贴对应的高温天气,设定为一般高温(35℃以上、37℃以下)、中度高温天气(37℃以上、40℃以下)、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这三个等级,并区分了室内工作和室外露天工作,其余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但补贴时长、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高,为每人每月225元。而重庆、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5-15元;天津为每日24元。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尽快**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去年南京接到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和举报大概有 300多件。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有异议。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7月1日至8月14日,我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今年我省高温费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本月起就可支付,*迟10月底须发放到位。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可匿名举报。
除了高温费,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等都是此次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