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车厢内吃东西、带自行车(包括折叠自行车)进站等都不行了,不听劝阻,*高可罚100元。同时,新《条例》还加大了对逃票、冒用乘车证件行为的处理力度。凡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3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新条例明确了仅在列车车厢内禁食,对于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饮食的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在进入车厢前或离开车厢后解决,也就是说乘客可以在地铁站站厅和站台上吃东西。此外,包括折叠式自行车在内的所有自行车均不能进站、乘车。
但考虑到市民出行的“*后一公里”,条例27条也规定,“市、区人民**(园区)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公用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运营情况,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住宅区、办公区、公共机构出入口处等场所,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方便市民换乘。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合理设置或者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如果乘客在车厢内吃东西了,或者拎着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了,违反了条例,会有什么后果?条例也明确了,“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条例》还加大了对逃票、冒用乘车证件行为的处理力度。
乘客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坐地铁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高票价2倍以上10倍以下票款;乘客持伪造证件乘坐列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高票价5倍以上10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3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新增5条地铁禁令:
1.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2.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体积或者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车等代步车;
3.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4.携带活禽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5.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