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民自主创业有了政府补贴

2014-06-1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管理作出规定,对创业者***创业补贴按3000元的标准支付,经营房屋租赁补贴按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企业实行资金扶持政策,按评估分一、二、三等级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的扶持。这是东营市目前**的含金量*高创业扶持政策。

据了解,本次补贴项目主要指***创业补贴、经营房屋租赁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扶持项目,其他扶持补贴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市、县区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实行专项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拨付。

通知规定,凡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且正常开展经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自主创业成功的,可申领***创业补贴。具备***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同时属于特困就业家庭或人员,包括“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前)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夫妻双下岗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可申领经营房屋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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