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应将网络创业者纳入社保体系

2014-05-28来源 : 互联网

《网络创业就业统计和社保研究报告》建议,将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保范围,同时,应作为未来几年弥补社会保险覆盖空白的一个重要群体。

在制度建设方面,报告建议进一步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增强网络创业就业人员在社保制度之间转换接续的弹性。

现状

●全国网络创业就业总量近1000万人

●大部分网店属小额微利,经营压力较大

●网店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较低

建议

●建立和完善网络创业就业统计制度

●扩展网络创业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推进网络创业就业人员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近年来,接连出现的淘宝店主猝死事件屡见报端,再次将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引至风口浪尖。日均工作十多个小时、同时应对数十个买家提问、生活日夜颠倒、大部分从业者都处于亚健康……这些就是网店从业人员的生存状态。然而,与日益攀升的电子商务份额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这个职业群体的在保险领域的低覆盖率。

近日,这一情况终于有了转机。据人力资源社会**部相关建议,网络创业就业人员或将被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保范围。

网络创业者健康状况堪忧

近年来,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2年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同比增长31.7%,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全年收益规模超过2000亿元。据调查,个人和企业网店平均规模为2.55人,据此推算,全国通过开设网店直接创业就业的人员达962万人。在行业的迅速扩张下,网络店主也一跃进入了“**高危行业排行榜”前三名。

尽管如此,但网络创业者并未对自身**给予更多的关注。据悉,淘宝曾联合某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压力山大险”,并标榜其为“*款能对猝死进行理赔的保险”,*高赔付金额可达50万元,但其上线后销售一直显得冷清。而在社保方面,调查显示,42%的个人网店店主、32.7%的企业店主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75.6%的个人网店员工、52.4%的企业网店员工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

事实上,与对社会保险“不了解”、“外地户口无法参保”、“办理手续太复杂”相比,资金问题成为了阻碍网络创业者获得**的绊马索。调查显示,大部分网店小额微利,且经营压力较大。月均交易在50笔以下的网店占据六成,月均营业额在1000元以下的接近一半。这些无疑使得他们的职业风险远远高于一般成熟行业。

提高参保比例势在必行

全国政协委员徐辉曾调研过网店的社保问题。他认为:“网络就业尚未纳入国家的就业统计体系,大量从业人员无法进入社会**体系。没有医保、社保等,这个群体的从业人员**堪忧。”

就此,2013年,中国就业促进会联合阿里巴巴集团也围绕社会*关注的网络创业就业规模及网络从业人员*关切的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问题组织了专项调研,开展了大规模的网络创业抽样调查。近日,网络创业就业研究报告发布会在人力资源社会**部召开。基于相关专项研究,人社部建议将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保范围。

这份网络创业就业研究报告建议,应将网络创业就业人员作为未来几年弥补社会保险覆盖空白的一个重要群体,同时提出了实施各项社会保险的路线图,即“应以*大的实施强度,*先将医疗保险覆盖所有的网络创业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涉及劳动者和居民长远利益,……应加以引导,以较大的力度,把他们纳入制度覆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可以根据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以相关优惠政策动员引导其参加”。

另一方面,关于参保和享受待遇的水平,报告也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经营状况好,且办理了工商登记的网络企业原则上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获得较高的待遇;尚不具备办理工商登记条件,只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注册,收入水平较低的网络创业就业人员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以较低缴费水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不建个人账户,而只参加大病统筹;对于经营状况较差,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人员,可先参加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报告还建议适度降低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的参保门槛,将目前按“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改为按“城镇各类单位职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同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增强网络创业就业人员在社保制度之间转换接续的弹性。

社保体系的介入与相关建议如果能够实施,无疑是为网络创业者增添了一把“安心锁”。有分析人士认为,作为*大的草根创业平台,淘宝平台上的创业人员或将有望成**批纳入国家就业统计体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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