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近日来不断收到好消息,先是可以申请****,**还贴息,接着各高校创业基金的辐射力度加大,如福建师大、福建农林大。其实自1月以来,一系列促进、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层出不穷。
然而许多人生规划比较茫然的学生,面对不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有些“手忙脚乱”,不知该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盘点与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几大优惠,让您一目了然。
实惠1
学费代偿创业贷款
A。去边远地区:如果你愿意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的服务期限,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得到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详解:我省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B。参加创业培训:如果你有创业意愿,去参加创业培训的,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C。自主创业:如果你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想自主创业但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如果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还可以适当扩大;从事当地**规定微利项目的,还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详解:根据福建省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福建省内创业的福建籍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由财政给予贴息。
D。干个体:如果你愿意从事个体经营,同时符合条件,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详解:我省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
实惠2
去基层生活有补贴
A。去基层公益性岗位:如果你是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你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可以得到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B。去基层其他岗位:如果你是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以得到薪酬或生活补贴。
详解:今年我省各地增加1500个名额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同时公开招聘10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机构。
我省招聘(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愿意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500名,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毕业生要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专科毕业生要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C。参加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等项目,将得到生活补贴。
实惠3
不愁户口档案“没人管”
去企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科研项目:如果你有参加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你的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待就业两年内:2009年开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