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标准?安置对象有哪些

2017-11-30来源 : 互联网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生活**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家庭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扬州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标准?安置对象有哪些。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扬州市人民**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类型

1、社会保险补贴

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标准:按单位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低标准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3年到期后,仍符合**购岗条件的,须重新办理有关手续。扬州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标准?安置对象有哪些。

2、岗位补贴

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核定后给予岗位补贴,

标准:为本地区*低工资标准的60%,1890*60%=1134元

期限:*长不超过3年。3年到期后,仍符合**购岗条件的,须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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