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海归”和大学生自主创业

2016-12-16来源 : 互联网


日前,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首次对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资金用于鼓励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后每年按实际情况充实和调整,专款专用,滚存使用,通过实施创业补贴、房租补贴、会展补贴、贷款贴息,设立留学生自主创业奖等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聚人才。


标签: 自主创业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