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名称必须遵循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外资公司名称组成、名称核准程序等与内资公司基本一样。
上海外资公司名称规定如下:
一、外资公司名称构成
1.名称的构成: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一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上海(行政区划)+远东(字号)+信息技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点:包括产品名称、行业名称或产业名称等,如贸易、信息科技、广告、企业管理等。
4.组织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查名规则
1、同行业公司字号不能同名不能同音。
2、2个字以上的字号,查名时需拆开来查,比如“大容行”,查名时会查“大容”、“容行”、“大容行”,查三次。
三、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核准程序
1、名称预查
需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法人提供身份证,名称预查是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区工商局。
2、名称审核
区工商局预查通过后,报市工商局审核,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3、颁发证书
市工商局名称审核通过后,由区工商局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凭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还未办理工商登记,可以延期,再延长半年。
四、外资公司名称特殊规定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4、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5、经营范围为“**贸易”、“**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什么是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