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天气的来临,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应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很多网友都在咨询什么情况下工作才有高温补贴、2015江西国家法定高温费是多少、2015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2015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等问题,赶快在这里来了解下详细信息吧...
2015年江西高温补贴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经验小编提醒您注意:
1、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高温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
(1)日*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各单位要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江西省高温补贴标准2015
江西省**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江西省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