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的来临,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应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很多网友都在咨询2015陕西国家法定高温费是多少、2015陕西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2015陕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等问题,赶快在这里来了解下详细信息吧...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放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陕西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
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注意:降温饮料不得充抵津贴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特别是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15陕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陕西省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陕西2015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日*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2015陕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陕西高温补贴标准2015:
陕西**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陕西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015陕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15陕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
《陕西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