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汉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今年武汉高温费每天12元

2015-07-14来源 : 互联网

根据湖北省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北省高温津贴作出了调整:

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12元/天。

发放时间:6、7、8、9四个月。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的、不及时的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的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的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的室外作业等措施。因为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按武汉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 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2013年武汉高温补贴标准:

武汉高温补贴仍暂按原标准 每年7、8、9月,每人每天8元

2014年武汉高温补贴标准:

每人每日12元,补贴时间为6、7、8、9四个月。

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法制晚报》梳理发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经梳理发现,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高,每天补助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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