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卫报》6月29日文章,原题:中国长城近三成消失
中国官媒报道称,中国的明代长城大约30%已消失,恶劣的自然条件和不计后果的人类活动—包括偷砖造房,侵蚀了这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址。
长城修建始于公元前3世纪,但近6300公里建于明朝年间。如今,其中1962公里已消失,一些地段破损严重。中国长城学会去年一项调查称,一些段落遭到风雨侵蚀,城墙上长出的植物加速了破败。报道引述长城学会负责人的话称:“即使这些长城是砖石结构,也经不住常年的风吹雨打。”“不少城楼已摇摇欲坠,夏季一场暴雨就可能被冲塌。”
据报道,旅游和当地人的活动也给这个*长人类建筑带来破坏。比如北方河北省卢龙县的贫困村民,用从城墙上拆下的青灰色厚砖造房子,村民还以每块 30元价格出售有中文字的砖块。根据中国的条例,拆取长城砖可被处以5000元罚款。但没有具体的执法机构。损害只能上报,如果发生在两省交界处,就难以得到处理。
长城未开发地段的探险活动—近年来日益受欢迎的休闲活动—吸引的游客超过长城的承受能力,也造成严重损坏。
这引发了社会担忧。一名网民说,当代中国人做了几**来国人不好意思去做、入侵者做不了的事情。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记者日前在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调查显示,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
或许应该承认,作为“世界上规模*大的单体线性文化遗产”的长城,确实在客观上面临许多非常现实而特殊的保护难度。数据显示,“历代长城总长度为 21196.18公里。其中,明长城人工墙体长度为6259.6公里”且“大部分地处偏远”。因此,在“风雨侵蚀、人为破坏”下,长城保存状况总体堪忧,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说,并不让人十分意外。
然而,更须承认的是,身为“我国*批世界文化遗产之一”的万里长城,在2006年我国《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情况下,今天依然面临“近3成已消失”的破败局面,仍是令人痛心疾*、难以接受。
这样下去“万里长城”也许会只剩下“千里长城”。如此痛心的“长城之殇”所以会产生,除了确实客观存在的种种保护难度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显然还在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缺乏对万里长城的全面有效保护,相关的保护措施并不真正到位。这正像媒体报道指出的,“由于缺乏执法者,缺乏具体细则,《长城保护条例》仍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
具体来看,目前我们的长城保护几乎在所有关键的环节,都处于一种严重“亏欠”的状态。如“缺*”——“长城经过的张家口市几乎全是***贫困县,地方**确实无力出资维修和保护长城”;“缺人”——如长城沿线的“抚宁县文物部门在编人员只有9人,不可能仅靠这些人员完成巡查全县142.5公里长城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围绕究竟应“怎样去全面保护长城”等一些根本的方向性问题,目前我们同样也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规划设计和普遍共识,比如,对于长城保护究竟是“段落保护还是全程保护”、“原始保持还是‘整旧如旧’”、“开发保护还是继续‘养在深闺’”?
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改变这种长城保护的“亏欠”状态,并严格落实相关的保护责任,长城的全面有效保护,只能是继续沦为“一纸空文”,而“万里长城”不断残破乃至“消失”的趋势,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