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万勇通报,2014年12月31日,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接到举报线索后,在水富县太平镇吴某某家中查获疑似熊肉8.5公斤及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死体,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当日,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2015年2月3日,云南省濒科委鉴定中心通过DNA鉴定,查获的疑似熊肉制品来源为大熊猫。
为**尽快突破案情,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派精干警力前往昭通市水富县协同昭通森林公安机关直接调查此案,按省林业厅的要求迅速成立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专案组通过大量分析、研判、线索排查,准确锁定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王氏兄弟二人。犯罪嫌疑人王氏兄弟为当地苗族,以务农为生。
2015年3月29日,专案组将王氏兄弟中的弟弟(以下简**某弟)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大熊猫皮一张,及一些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民警随后又对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以下简**某哥)家进行了搜查,查获猎枪2支,大熊猫头骨、腿骨、油脂等。2015年3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哥投案自*,并在后来指认现场时主动上交大熊猫胆一个。
据专案组调查,2014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哥发现自家羊圈内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便在羊圈旁安下套子。12月4日早上,犯罪嫌疑人王某哥发现套子被崩断,其弟也打来电话称在屋后的山林里发现了野生动物脚印,于是王某哥拎着*药枪、带着狗,兄弟俩开始顺着脚印追猎。追到龙台村水打沟处,兄弟俩发现了一只野生动物,后王某哥用*药枪开了两枪,将野生动物猎杀。当**午15时许,王某哥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联系出售大熊猫制品事宜。
当晚23时许,王氏兄弟俩在盐津县普洱镇串丝村附近的公路边,将约35公斤的大熊猫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某。李某某当晚将大熊猫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带回水富县两碗镇的家中藏匿,并于12月6日将4只大熊猫脚掌出售给四川宜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将大熊猫肉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后吴某某又将大熊猫肉分别出售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秦某某、杜某某。
目前,“12·31”专案的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归案,其中3人已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猎杀大熊猫并贩卖熊猫肉的新闻曝光后引起中国很多网民的愤怒,很多网民呼吁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