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月起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需交全额20%个税

2015-05-07来源 : 互联网

南京市**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及:支持购买*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提取还贷)和贷款。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

《通知》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个贷率每年保持在85%以上。支持缴存职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住房消费类提取资金占比达70%以上。

另外,要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方式,对较大额度(10万元以上)提取,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买、建修住房等提取,由受委托银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需交全额20%个税

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自本月起,需交全额20%个税和按标准交营业税。5月起正式执行。

而此前,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只需交3%的契税,免交营业税和个税。现在除了缴纳3%的契税外,还需交全额20%个税,营业税按照买卖过户标准,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征收。

标签: 南京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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