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在江苏,继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泰州、盐城等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后,昨天,南京也**公积金新政。
昨日晚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从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费用等七方面政策进行说明,其中针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政策调整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发布的政策主要在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面有改动。据龙虎网记者了解,南京此前的*付比例政策为*套新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付*低门槛是20%,二手房*低*付为30%;二套房*付一律为60%,利率是原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付从6成降至3成
昨天**的公积金新政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二套贷款*付门槛降低,也是政策的主要部分。据悉,南京此前的*付比例政策为*套新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付*低门槛是20%,二手房*低*付为30%;二套房*付一律为 60%,利率是原基准利率的1.1倍。目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2平米。以三口之家住90平米住宅为例,人均面积为30平米,低于人均住房面积。符合这一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付降至三成。
三套房禁贷公积金
尽管昨天**的公积金新政对*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有所放松,但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严厉禁贷。政策原文:“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南京公积金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只要申请人没有贷过公积金,无论购买的是几套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可享受*套房政策:*付3成,基准利率。而昨天**的公积金新政明确提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为《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详细内容:
一、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贷款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60万元。
四、贷款费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担保,以所购买、建修住房作抵押。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贷款职工收取任何费用。
五、资金供应。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应按照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约定,积极筹措贷款配比资金,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住房组合贷款。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筹集更多资金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房。
六、提取管理。切实保障缴存职工购买*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 限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提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方式,对较大金额(10万元以上)提取或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买、建修住房等提取,由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
七、便民服务。健全住房公积金使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手段,推动网上业务办理,加快推出网上缴存和委托代扣等缴存方式,为缴存单位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本市住房公积金与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程序,缩短办理周期。完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办理情况、投诉举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