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