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七项举措促大学生“村官”创业

2016-12-19来源 : 互联网

5月4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创业质量,切实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省工商局立足本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就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出台七条意见。

七条意见包括:组织和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不收任何费用;依托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创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机构,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和外出务工农民;以各类知识产权出资创办经济实体,创办设立公司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最高可放宽至70%;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不限制其最低出资额,无需资本验证,免收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费、营业执照工本费和年度验照费用;

积极充当农村经纪人,拓宽农副产品流通销售渠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在农村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为创办各个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只要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各级工商部门当场受理核准登记、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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