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浑南22优惠政策吸引创业者

2014-07-01来源 : 互联网

企业进驻沈阳科技创业港将可以享受22条优惠政策。昨天,浑南新区管委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沈阳科技创业港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是浑南新区新建企业孵化器项目。在沈阳科技创业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进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无偿使用50平方米办公场地两年;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企业项目,新区将根据其投资规模、产业领域及缴税情况等因素,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世界500强企业、**行业知名企业、国内上市公司的*立研发机构,新区***给予50万-100万元的资助。

对进驻沈阳科技创业港的企业,浑南新区也详细制定了优惠政策,包括在沈阳科技创业港购买孵化用房的企业,可采用银行按揭、以租代售等方式承付房款;经认定的高***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高***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新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等。

另外,对进入沈阳科技创业港的留学人员,只要出具相应证明,可直接在沈阳浑南新区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留学人员凭中国护照或身份证可直接注册内资企业,从事领域属新区**发展产业,*期货币出资达到注册资本金20%以上,其余部分可3年内分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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