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基身陷“牛忠光案”
这个事件很多朋友已经都知道了,能说的就这么多,其他的说也无益。
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个事件的发生、结束(或许已经结束了,又或许没有)的时间、方式都非常有意思。突然风声鹤唳,似乎要如何如何,但,又一下,风平浪静了。
《财经》杂志2006年11月做了题为“黄俊钦、黄光裕受查早年中行贷款事发”的报道。在报道之前2006国庆期间,市场已经有相关消息流传。弄的国美系下属公司人心惶惶。
据市场消息和《财经》杂志报道,此次调查主要起于“牛忠光案”。
牛忠光,历任北京中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现年45岁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后者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
2006年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
据《财经》杂志报道,“多年来,对黄俊钦兄弟*额**的来源向来不乏质疑。此次官方调查显示,民营的“新恒基系”和“鹏润系”在创业阶段,**以违法或严重违规方式,获得北京中行的信贷支持。
目前可知的较早一笔问题贷款,由北京中行在1997年6月贷出,当年共贷出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贷款人名义是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静安公司),实则由黄俊钦操控。
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景气不佳,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
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为黄俊钦的私人公司。
届时,黄俊钦及新恒基手头并无资金,仅**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届时方予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当年贷款五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
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令两位股东气愤的是,银行在此**骗贷案中,在发放贷款前必须核对借贷人的一切原始证照,“而且中行明明知道我们才是静安公司的所有者。”梁湖南对《财经》说。在他们看来,上述贷款发放绝非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北京中行与黄俊钦等人的共谋。
自1998年底起,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
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正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
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以不同公司名义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在1997年-2001年间,上述贷款总额接近10亿元,其中4亿余元一直不曾还本付息。
相比哥哥,黄光裕与北京中行另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北京中行年轻女职员**。**约在1999年前后辞职,之后为黄光裕打理在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公司国美电器(香港交易所代码:0493)执行董事。
《财经》报道之后,很快,就有消息说,黄家兄弟没事了。
江湖自古多风浪
世道偏是少热肠
舞罢歌去影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