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生基层就业可获政策支持

2014-06-29来源 : 互联网

   焦作日报报道:(记者赵改玲)记者日前从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我市将有6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为**就业率在70%以上,我市将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据了解,到基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除了可享考研考公务员、成人专升本加分外,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政策支持: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对到县以下农业、林业、水利一线从事科技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继续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劳动报酬、保险、职称评定一个都不会少。我市会对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代理服务,在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我市规定,凡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和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自主创业,可获得资金支持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到期后*长可展期2年。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当地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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