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的特许经营模式从先前的行业自律纳入法律监管。上周,*批50家企业已完成特许经营备案,商务部将在本月底发布**批备案特许人企业名单。在近两个月的市场观望之后,这一消息的公布打破了新条例执行的“温吞”局面。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特许体系数量超过2600个,加盟店近20万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16%,已覆盖了该分类的所有13大类别,80多个细分行业和业态。庞大的特许经营市场就此迎来重生了吗?现在还不得而知。如果说,这部《条例》是基于市场规则而生的法规,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规范市场,那么,即使法律监管还未真正发力,特许经营市场的重新洗牌也几成定局。
跨越陷阱
作为一种**的现代商业模式,特许经营进入中国10多年以来,已成为诸多品牌拓展市场的有效途径,并呈现出快速扩张的态势。于是,“***”、“**利润”、“快速**”等具有诱惑力的字眼充斥着各类招商广告,一度引得投资者趋之若鹜。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供的分析报告认为,任何一个加盟项目都有一个投资回收过程,至少要经营1年至1年半以后才有**的可能,更何况经营本身就存有风险。
诱惑的背后是利益的驱使。据说,商业圈里有个共识:开连锁店可大量圈*。但是,以一家营业面积万余平方米的商场为例,每天现金流在上**元,若企业没有雄厚的资金怎能支撑?一些特许企业做着盘算:以低成本开店并不难,因为商业行业门槛低,还有供应商和银行的*可供利用。因此,一些特许人并不具备相应的硬件条件,技术和管理也不成熟,只为了获取加盟费而征招加盟商。在逐利效应的驱使下,特许经营成为一些商家不断扩张资本的手段。**指出,特许经营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由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很可能馅饼越大,陷阱越深。侧重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是颁布新条例的初衷之一。
其实,对特许人企业自身来说,若圈*过了顶点又缺乏发展后劲,就会进入恶性循环,*终无法自拔。上海连锁经营行业协会***胡文章清晰记得,曾风光一时的上海美亚21世纪便利店是如何走向破败的。这家创立三年半的便利店,在2003年到2004年迅速扩张了500家门店,*后由于供应链危机全军覆没。知情人士透露,其中根本原因是该企业总部的经营理念存在问题。
“这些年我国特许经营发展虽快,却走过不少弯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很大原因。”胡文章介绍,从1997年试行到2005年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属于***的部门规章,不具法律强制力。而《条例》的出台,无疑在隐蔽的陷阱前竖立起了警示牌,告诉投资者要谨慎绕过。
还需“清水”
在这部共计五章三十四条的《条例》中,“着重规范特许人的行为”是一大亮点,这从完善特许人的备案和信息披露制度中可见一斑。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王晓川指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此外,为了防止特许经营欺诈,《条例》规定特许人在推广中不得再出现含有宣传特许经营收益的内容、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2个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等等。对特许经营的违规现象,《条例》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然而,特许市场靠法规“挤”掉多余水分,并不能立刻成为一潭清水。记者了解到,新的特许人正“变身”以避开法规。
不久前,上海一家主营生煎的企业曾通过网络等多个渠道招商以扩大自己特许经营的规模。但近日记者发现,这家“生煎王”的招商宣传中已不见“特许经营”,转而变为“特色专营店”,并巧妙地宣称其是“以品牌经营”。还有的特许人企业打起擦边球:或从特许经营变成代理经销,或以**金和货物差价来代替加盟费。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裴亮曾说,特许经营和其他一些营销模式之间有“灰色地带”存在。之所以特许人会游弋在灰色地带,是因为他们清楚,当这样一部重点规范特许人行为的法规出台后,若仍穿着“特许经营”的外套将不可避免地承担起法律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