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百万创业基金点燃创业梦想

2014-06-19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制定**了《九江市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我市用于支持全民创业活动的**专项基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万元,通过设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据了解,创业发展基金主要扶持的企业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回乡创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支持的项目是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全市**,有利于环保,企业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项目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借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同时具备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人员等。

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给予扶持。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创业项目在具备基本条件外,工业项目需当年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商贸项目需当年投资2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50人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按承担企业申请项目贷款的50%年利息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无偿资助则主要用于科技型、环保型、**产品和循环经济型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同时项目投资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有与申请创业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对每个项目的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此外,对创业园(基地)公共性服务平台,每年安排20万元予以支持。

为加强项目的评审和基金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将严格组织评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项目单位,将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市以上财政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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